一、事项说明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委托是指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购房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本人名下房产的相关事宜。
二、告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单方委托行为。委托自委托人签订委托书时生效。公证仅仅是公证处对委托行为和委托人签字、指印的真实性进行的证明活动,并非委托书生效的必然要件;
2、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申请人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申请人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使用电子签名;
3、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基于信任,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委托人应当对受托人有充分的了解;
4、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从事委托书中任一委托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都将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5、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
6、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7、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并可以拒绝在此告知书上签字;
8、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9、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审核时长(公证处审核申办是否符合公证要求)
约5个工作日
受理时长(审核通过后受理公证申请)
约7个工作日
领取公证书
您通过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会与您约定领证的时间与地点。请您务必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我处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处办理后续手续并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河南省许昌市文峰中路与八一西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许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二层(中国石化文峰路加油站对面) 电话:0374一2182396
申请撤销
您可以在公证书出具之前撤销公证申请。本处实行预收公证费制度。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审查的,当事人在公证书在出具之前申请撤回的,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相关费用。
退款时长
如支付后因您撤销公证申请、被公证处拒绝申办或由公证处终止申办等产生退款行为,公证处退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到账时间根据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略有延迟。费用将会退回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时选择支付宝付款,则退款将退回您的支付宝账户内)。